短期租車須知


租車條件及應備證件

1. 租車人須年滿18歲,且持有駕照一年以上,持有效信用卡(不含簽帳金融卡)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。
2. 應備證件
本國人: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正本及有效信用卡。
外籍人士:居留證/護照、國際駕駛執照正本/本國駕駛執照正本及有效信用卡。(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五十五條規定辦理)
※國外(際)駕照互惠情形依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辦理。

車輛保險


汽車強制險 第三人傷亡,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台幣200萬元。
車輛如損傷時 承租人需負擔車輛修護費用,最高以新台幣壹萬~參萬元為限。
駕駛人傷害險 每一意外事故最高保險金額200萬元。
乘客體傷責任險 每一意外事故最高保險金額每人200萬元。承保人數以行車執照所記載之人數為準(不含駕駛)。
第三人責任險 每一個人傷害保險金額新台幣200萬元。
每一事故傷亡保險總額新台幣400萬元。
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保險金額新台幣50萬元。

1. 車損自負額:

  • 車輛定價4,000元以下:最高以新台幣壹萬元為限。
  • 車輛定價4,000元(含)以上:最高以新台幣參萬元為限。
2. 發生事故或失竊時,請保留肇事現場,即撥打110請警方至現場處理,另請撥打0800-235-999通知出租人協助處理,未徵得保險公司同意前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以維護您的權益。
3. 承租之車輛如發生事故或失竊時,致出租人無法出車營業,另需負擔營業損失依表定之費率計費。
4. 車輛歸還時間如超過約定還車時間者,需收取逾時費用,逾一小時者(不含一小時),每滿一小時按定價七折十分之一計算收費,逾期六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之租金計算收費。
5. 因自然災害(如颱風、洪水、土石流、地震等)、不明車損及自撞造成之損害,保險皆不予理賠。
6. 詳細租車規定請參閱定型化契約

機車保險


機車強制險 第三人傷亡,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台幣200萬元。
駕駛人傷害險 每一意外事故最高保險金額200萬元。
乘客體傷責任險 每一意外事故最高保險金額每人200萬元。承保人數以行車執照所記載之人數為準(不含駕駛)。
第三人責任險 每一個人傷害保險金額新台幣200萬元。
每一事故傷亡保險總額新台幣400萬元。
每一事故財物損失保險金額新台幣50萬元。

1. 發生事故或失竊時,請保留肇事現場,即撥打110請警方至現場處理,另請撥打0800-235-999通知出租人協助處理,未徵得保險公司同意前,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,以維護您的權益。
2. 承租之車輛如發生事故或失竊時,致出租人無法出車營業,另需負擔營業損失依表定之費率計費。
3. 車輛歸還時間如超過約定還車時間者,需收取逾時費用,逾一小時者(不含一小時),每滿一小時以新台幣50元計算收費,逾期六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之租金計算收費。
4. 因自然災害(如颱風、洪水、土石流、地震等)、不明車損及自撞造成之損害,保險皆不予理賠。
5. 詳細租車規定請參閱定型化契約